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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评审有何权限问题

教材申报 2018-06-19

  很多作者咨询小编高级职称评审有何权限问题,浙江省资格评审实施了工作实施细则,高评委一般分为西医药、中医药专业的评审会,接下来小编简单介绍高级职称评审有何权限问题,有何疑问可以咨询在线编辑教师。

高级职称评审有何权限问题

  一、职称评审权限问题

  实行分级管理后,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参加由市卫生计生委局组建的市高评委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各市发文发证;省、市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参加由省卫生计生委组建的省高评委评审,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原有评审权限不变,负责所在单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评审通过的,均由省里发文发证;改革后,杭州、宁波、温州市不再组织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精神,高校内辅助系列卫技人员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不公布资格、不颁发资格证书,由高校自主聘任。

  经有关高评委评审通过获单位岗位聘任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人员在省内流动中,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岗位任职条件,经对本人水平业绩考核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聘任。未获得单位岗位聘用的人员,不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

  二、关于评委会组建问题

  高评委组建执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3号)有关规定。

  高评委一般分设西医药、中医药专业评委会,各市高评委在体现同行评议的原则下也可合并设置。西医药专业评委会一般可分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眼科、口腔、公共卫生、药学、护理、检验、影像、病理等专业审议组;中医药专业评委会一般可分为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药等专业审议组。对评审人数较少专业,可按照专业相近原则归并设置。各市评委会组成人员应聘请一定数量的省或其它地区的专家参加,省里将组建专家库为各地提供支持。

文章名称:高级职称评审有何权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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